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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冻卵案”开庭 专家:应尊重单身女性的冻卵权利

来源:大象新闻  | 2019-12-24 07:50:16
12月23日,全国首例因冷冻卵子引发的一般人格权纠纷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一个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徐枣枣(化名)接受采访时表示,无论判决结果如何,她都会继续争...

12月23日,全国首例因“冷冻卵子”引发的一般人格权纠纷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一个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徐枣枣(化名)接受采访时表示,无论判决结果如何,她都会继续争取(冻卵)。

缘由 单身女欲冻卵被拒状告医院

据报道,2018年底,徐女士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冻卵”,但因为是单身,无法提供结婚证被拒。医生回应称,有文件要求,不能给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技术。为此,徐枣枣以侵害一般人格权将医院告上法庭。

起诉书显示,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是对原告女性身份的歧视,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侵害了原告的一般人格权。

徐枣枣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对原告一般人格权的侵害,为原告提供冻卵服务,并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院方 单身生育有可能造成单亲家庭子女问题

据徐枣枣介绍,北京妇产医院生殖科专家团队负责人及其辩护律师出席了庭审,对方表示,理解单身女性需求,但冻卵仍然存在技术风险,加上国家法律法规未放开,因此不能执行。医院辩护律师在开庭时认为,单身生育有可能造成单亲家庭子女教养问题,如果冻卵技术广泛应用,可能会让女性推迟生育年纪。此外,单身生育可能面临伦理争议。

但是徐枣枣认为,上述社会现象的出现,与单身生育本身没关系,已婚夫妻也可能因为离异而产生单亲子女成长问题。

当事人 我为什么要“冻卵”

今年31岁的“北漂”徐枣枣从事新媒体方面的工作。她说,自己萌生“冻卵”的念头,一方面是通过了解得知,目前冻卵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另一方面则是出于生活在大城市的焦虑。在北京生活成本高,节奏快,她既不想暂缓事业发展,也不想未来后悔现在不生育的决定。

徐枣枣表示:“最近一两年我的工作得到了一个晋升,所以感觉这个时候不应该有很长一段时间离开岗位。(生育)之后我应该也会被迫投入更多精力在育儿这件事情上。我现在是一个有对象的状态,但是我会跟对方说得很清楚,我(冻卵)的想法早于我认识你,也许我争取冻卵或成功冻卵保存卵子的过程,会比我跟你在一起的时间更长。”

徐枣枣了解到,一些有生育需求的单身女性可以在国外花费十几万元甚至数十万元实现冻卵,但如果国内可以提供相关服务,可能仅需要几万元。原国家卫计委曾明确表示目前中国相关法律并未否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自己选择走司法途径维权,也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为他们的调研提供帮助。

徐枣枣表示:“有关部门可能需要更多个案,然后还有一些可能性上的论证。如果我能自己去走一遍,也能给调研提供样本。”

专家 应该尊重单身女性的冻卵权利

携程集团联合创始人梁建章、哈佛大学法律博士詹青云日前联合撰文指出,现代职场女性要兼顾事业和家庭,对于35岁还未找到合适对象的女性,如果没有技术帮助,很可能终生失去养育小孩的机会,而冻卵等辅助生育技术可帮助她们延长生育的窗口期。

文章认为,虽然中国立法中对单身女性生育权只有一些原则性的、模煳的规定,但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理,只要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法律没有限制或禁止的部分,就是人们的自由空间。而且,允许单身男性冻精,非却禁止单身女性冻卵,涉嫌性别歧视,有违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

“有条件的女性最好尽量在35岁以前自然怀孕和生育。对于那些没有条件的,我们也应该尊重她们通过冻卵等其他辅助生育技术增加生育机会的权利。”文章称。

徐枣枣说:“我想保留自己健康的卵子,保留生殖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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