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市2019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公布灵活就业,个体工作人员缴费减少
昨天,昆明市医疗保险局于2019年公布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付基数。从公布的标准来看,昆明医疗保险支付基数有所下降,医疗保险待遇不变。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重大决策安排,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要求从5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2019年,并将于2018年在云南省就业。员工的平均工资(全年年薪)是批准的支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被保险人的现任雇员使用2018年的平均月薪作为支付基础。据悉,2018年,云南省员工全员年薪为62147元,月人均工资(全月月薪)为5179元。
昆明医疗保险支付基地的具体调整如下:从5月1日起,被保险单位的现任职工将以2018年月平均工资作为支付基数。上一年度个人平均月薪低于2018年云南省员工全月月薪的60%。云南省员工全薪月薪的60%。 2018年是支付基数,即:3107元/月。上一年度个人平均月薪高于2018年云南省员工全月月薪的300%。云南省2018年全员工月薪总额为:贡献的基数,即15,537元/月。雇主应使用单位内所有雇员的个人支付基数总数作为单位支付基数。
灵活就业和自营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月工资为云南省职工2018年度全员月薪,即:5179元/月,比去年低947元。按新基数计算,每季度将支付不到150元至200元。
根据统一的特殊疾病医疗支付标准,参加单位按照2018年云南省员工的全额月薪的0.6%支付单位特殊医疗保健协调费。参与者(包括现任者和退休人员)。 2019年1月至4月,单位按2018年支付标准支付,即:36.76元/月/人,自2019年5月1日起,单位的缴费标准为31.07元/月/人。个人的支付标准是1元/月/人。
对于灵活就业和自雇人员,特殊疾病专项医疗费用的单位和个人缴费,由个人全额承担。 2008年,云南省2018年度员工的平均月工资加上每人每月1元的特殊疾病。即:32.07元/月/人,比去年低5.69元。
据有关人士透露,昆明市公布的2019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将使灵活就业和自营职业人员的社会保险金额大幅减少,对减轻个人负担,激发人才活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微受试者。 (记者廖景荣,王恩国,通讯员刘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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