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以来,贵州发生了四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4月25日,毕节市威宁县的两辆摩托车与重型仓库卡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 5月12日,铜仁市玉屏县电动三轮车与重型自卸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5月19日,毕节市纳雍县东地乡长寨砂岩厂在爆破过程中产生了落石,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7月15日,黔南州独山县桂南高速铁路隧道建设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此外,1月29日,贵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的一台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了一辆重型油罐半挂车,该半挂车在兰海高速公路失控,与三辆小型客车相撞。翻转含有硫酸的罐。 4人受重伤,4辆汽车受损,危险化学品(硫酸)泄漏。事件发生五个月后,未经宣布的采访小组“审查”了公司的整改情况,发现仍有非法违规违规行为,如非法操作,管理不善,监管不力等。
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指出,四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典型违规贵州元阳化工有限公司反映,部分地方没有紧凑的企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工业部门和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甚至还有“虚拟化”,“软化”和“挂起责任”的责任;表格的调查和整改已经过现场,没有突出的效果,并在计划,报告和表格上检查了一些地方隐患;监督和执法是“轻微浮动”,没有形成。有效的威慑和其他常见问题。
贵州不会根据事故原因查明,责任人员没有处理,整改措施尚未落实,相关人员未接受教育,事故原因已经彻底查处,责任已被调查。同时,加大对事故调查和监督的调查处理力度,确保及时调查和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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