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民营加油站的“罪与罚”:千万罚单下的生存博弈与营商困局
来源:中网资讯2025-07-03 11:15:29

  黑龙江双鸭山市集贤县,302省道旁,庆达加油站的红色招牌在烈日下依然刺眼。加油枪规律地抬起、放下,车辆进进出出,表面一切如常。但加油站负责人薛元洪心里清楚,灭顶之灾正悬在头顶——一张高达1208万元的罚单,足以吞噬这个企业十余年累积的全部。

  “成年人都必须为自己的错误买单。我们逃税,认错认罚。”薛元洪的声音沙哑疲惫,“可这一千多万罚下来,就要把企业逼上绝路,直接砸掉全体员工的饭碗。”

  时间倒回2012年,乘着集贤县招商引资的东风,薛元洪带着创业热情斥资5000余万元,在集贤县建起三座加油站。从荒地到现代化加油站,薛元洪倾注了全部心血。这三座加油站很快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引擎:累计纳税超千万元,仅2022年10月开业的庆达加油站短期内就贡献税收200余万;解决十几个就业岗位,让许多当地人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命运的转折发生在2024年8月。一次例行检查中,集贤县市场监管局技术人员在加油机主板上发现了异常改动痕迹。专业检测机构最终锁定问题:税控模块的数据传输逻辑被篡改。企业承认通过修改税控数据少缴税款。

  2024年3月8日至5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集贤县税务局对庆达加油站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存在偷税行为,于2024年6月作出“补缴税款30.05万元、罚款31.37万元的处罚。庆达加油站迅速缴清了款项,以为风波就此平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只是狂风暴雨的前奏。

  九个月后,2025年4月,集贤县市场监管局的一纸处罚决定书让薛元洪如遭雷击:没收9块主板,罚款1800元,并没收庆达加油站“违法所得”1208万元——等同于该站开业以来的全部营业额,且未扣除任何成本。

  “疫情期间经营举步维艰,资金链快断了,我们是一时糊涂。”薛元洪反复揉着太阳穴,“但这次的罚单,是要把骨头缝里的油都榨出来。”

  一、 法理迷城:谁之权?何谓罪?

  这张千万罚单背后,一场关于执法权边界的激烈博弈正在上演。

  庆达公司坚决认为:税控芯片改动属逃税行为,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应由税务机关专属管辖。“税务局已经处理过了,市场监管局凭什么再来罚一次?”

  市场监管局则寸步不让:加油机作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其主板及税控模块改动涉及计量监管范畴。“即便目的是逃税,但破坏了计量器具管理秩序,我们就有权处罚!”

  法律条文解释的争议更加白热化。市场监管局依据《计量法》第十六条:“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将法条中的“和”解释为“或”,认为虽然消费者未受损,但国家税收遭受损失,故可处罚。

  “这是对法律的粗暴曲解!”资深行政案件律师陈维国指出,“从法条结构和立法本意看,必须同时满足‘破坏准确度’和‘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两个要件。庆达加油机计量准确度经测试毫无问题,适用该条款实属牵强。”

  更令法律界哗然的是市场监管局引用的“尚方宝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34号、36号复函。这两份文件明确针对“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作弊行为。而庆达案中,税控芯片改动只为逃税,与欺骗消费者不相关。

  “把针对消费欺诈的复函套用在逃税案上,如同用菜刀做外科手术——工具完全错误。”某法学院邓教授持反对意见,“这种法律适用方式严重损害了执法的严肃性。”

  二、 “一事两罚”:难掩程序正义的裂缝

  庆达公司反复强调的核心抗辩,直指法治原则的根基——“一事不再罚”。

  “同样的逃税行为,税务机关罚一次,市场监管局再罚一次,法律的一事不二罚原则被放置一旁!”庆达公司在行政复议听证会上情绪激动。

  然而听证会暴露出的程序瑕疵令人忧心。当企业代理人据理力争:营业额不等于违法所得、计量法适用前提缺失、与税务处罚构成重复评价时,执法人员仅以“按规定执行”、“已有明确依据”等话语答对。

  “他们甚至不愿解释1208万‘违法所得’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据庆达公司的代理律师反馈的听证会过程,其关键质询未获任何实质性回应,“程序正义的缺失,使得纠错机制形同虚设。”

  三、天壤之别:罚单背后的地域差异

  当我们将目光投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全国类似案件,庆达的遭遇更显荒诞。

  在内蒙古,某加油站通过作弊软件同时实施逃税和短斤少两,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双重利益。监管部门最终处罚结果: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161.12万元——与违法后果相匹配。

  在山东,某企业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偷税,税务机关经周密调查后处罚17.35万元——与违法情节相称。

  而庆达公司,无计量欺诈,积极补缴税款认错认罚后整改,被处以没收全部营业收入的顶格处罚。“这就像小偷被抓后归还财物并接受治安处罚,接着又被判了个无期徒刑。”一位财经评论员比喻。

  四、生死之间:营商环境的多米诺骨牌

  这场风波早已超越个案,演变为对地方营商环境的严峻拷问。

  法律与经济学者普遍认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需要三重保障:

  首先,要确保执法精确性,避免法律适用扩大化;其次,要把握比例原则,确保罚过相当;最后,要坚守程序正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申辩权。

  “很不幸,庆达案在这三方面都亮起了红灯。”文法学院邓教授总结道。

  在集贤县招商引资档案中,庆达公司曾被誉为“标杆企业”。如今,这张千万罚单正在产生寒蝉效应。“外地客商听说这事,投资意愿明显受挫。”当地一位经济部门人士私下透露。

  事实上,庆达公司对当地这位经济人士的说法并不认同。因其向省、市营商部门进行情况反映的材料签转到集贤县营商局后,得到了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佳美的高度重视。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在庆达公司再次找到刘局长汇报准备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时,刘局长要求庆达公司不要起诉县政府,避免对集贤营商环境建设造成不良影响,承诺会向县委领导汇报请示,积极协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就该案进行评查和会商,一定会给庆达公司一个满意的结果。

  最终,在民告官行政诉讼和相信政府、维护集贤政府形象之间,庆达公司选择了相信刘佳美局长,相信集贤县委县政府。

  至此,庆达加油站的命运看似尚未终局。但它已成为一枚尖锐的探针,刺穿了地方治理中最为敏感的神经——在发展与监管、处罚与生存之间,法治的精妙平衡该如何实现?当“优化营商环境”从口号落向现实,需要的不只是政策文件,更是对法律精神的敬畏与对市场主体的基本尊重。

  而在集贤县这个东北小城,庆达公司的生死挣扎撕开了比税控芯片复杂百倍的现实:当严格执法异化为“顶格处罚”,当监管权力在模糊地带任意驰骋,那些曾在招商旗帜下被奉为座上宾的企业家们,是否会在某个午夜惊醒,担心自己成为下一张天价罚单的主角?

  来源链接:https://www.cnwnews.com/soceity/2025/0703/28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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