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近日,民营企业广州市黄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黄梅公司”)向记者爆料反映称国企出租方在未解决垫付消防整改费用返还、停业损失赔偿等情况下,强行将租赁物业再次挂牌招租。据了解,黄梅公司是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获得广州市白云区南悦中一街4号之一综合楼(101、201、202、301)的物业(下称“租赁物业”)的经营权。黄梅公司反映该项目租赁物业在2019年挂牌期间,公告信息明确标注“已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是由广州市产权交易所审核后,挂牌招标。黄梅公司反映其是基于公示信息的信赖,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场地改造及招商,却在正式开业期间被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告知“租赁物业不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租赁物业停业整顿。黄梅公司反映,出租方此后更是下达多道停业令,声称由于租赁物业在消防检查中发现有隐患,须立即停业进行整改,要求黄梅公司暂停租赁物业的经营,待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方重新营业。黄梅公司认为是出租方要求其先垫付整改消防整改费用,负责办理消防验收事宜,出租方理应返还黄梅公司垫付的整改费用及赔偿停产损失。
【核心争议】
黄梅公司认为:出租方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珠江租赁公司”)“偷龙转凤”,提供其他楼栋的消防验收及资格证冒充涉事租赁物业验收资料,涉嫌欺诈。而产权交易中心作为第三方交易机构,既没有发现租赁物业不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也没有发现出租方提供其他楼栋资料用于对外挂牌的情况,属于失职。且黄梅公司认为更严重的是,珠江租赁公司翻脸不认账,对于民营企业垫付的消防整改费用返还、停业损失赔偿等问题置入罔闻;在黄梅公司将相关情况投诉反映至珠江租赁公司的母公司广州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安居集团”)后,安居集团展现出的则是纵容包庇的态度,至今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责任认定】
专业律师团队认为,如黄梅公司陈述及反映的情况属实,则安居集团、珠江租赁公司、产权交易所则涉嫌以下违规事实:其一,如珠江租赁公司未如实披露租赁物业实际情况及提供其他楼栋资料冒充租赁物业消防验收资料等行为,则存在欺诈的嫌疑,违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其二,如广州产权交易所未依规查验标的物现状是否与出租人提供的消防验收合格证一致性的,其就未对招标公告及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致使公示信息存在遗漏错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其三,安居集团作为珠江租赁公司的母公司,对珠江租赁公司具有监督和管理职责,如其至今仍未就事件作出任何处理及回应属实的,则安居集团涉嫌不作为。
【连锁反应】
黄梅公司反映,该事件导致其面临多重困境:在投入款项装修并招租后,却被告知物业未取得一次消防验收无法经营开业,不仅停产停业蒙受巨额损失,而且其是应出租方要求才垫付消防整改费用,现国企出租方出尔反尔拒不返还垫付费用及赔偿停业损失,导致其产生直接经济损失预估数百万元。
受害民营企业黄梅公司恳求政府有关部门重视,督促安居集团、珠江租赁公司尽快解决黄梅公司的合法诉求,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响应国家保护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媒体会跟进诉求处理进度、并配合事件进展进行深度追踪报道!(记者:刘畅、张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