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结合近年来我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践和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近日报请省政府对《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据介绍,修订后的预案包括九部分内容,主要有八个方面的特点:突出重点,精准实施差异化管控;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统一了预警级别和应急响应等级;规范了减排清单编制要求;明确设置了保障类企业和车辆;新增了安全保障措施;调整了区域二、区域三所含城市范围;增设了对城市预案的修订要求。
新修订的预案规定,在应急响应期间我省将突出重点,对涉气企业精准实施差异化管控,将所有涉气企业依据排污数量与治污水平,分为重点企业、小微涉气企业和其他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形成正向激励指标,分类施治、科学管控,严防“一刀切”。同时,我省还探索建立和实施了正面清单制度,形成绿色发展引领。目前,我省建立的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共涉及1640个(家)项目(企业),对纳入正面清单的项目和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可以“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不仅优先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还会加强相应帮扶。
另外,新修订的预案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级由原来的四个等级调整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去掉了蓝色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