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迪士尼对外卖食品的禁令是不合理的。关键是它是否符合法律,而不是其他天堂; “亚洲一致同意”不能成为被禁食品的法律依据。
近日,上海迪士尼乐园的“禁止携带食物入园”因诉讼受到广泛关注。上海迪士尼乐园对此作出回应:外卖食品和饮料的规定与中国大部分主题公园和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如果游客自带食物和饮料,他们可以在公园外的休息区享受。
作为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主题公园,有一些“答案,没有比赛”。迪士尼对外卖食品的禁令是不合理的。关键是它是否符合法律,而不是其他天堂; “亚洲一致同意”不能成为被禁食品的法律依据。
游客来迪士尼玩。他们带来食物和饮料的原因是因为公园面积很大且有很多项目。游玩需要很长时间,以便游客可以在门前“吃进去”。了解“。更重要的是,迪士尼的食物可能不适合老人或儿童。如果他需要食物怎么办?
值得承认的是,作为一家公司,迪士尼已经在景区的建设和日常运营上投入了大量资金,并且有能力规范和管理游客的行为。像一些餐馆一样,食客也被禁止自带食物。但是,没有餐厅会检查食客的包裹,因为他们没有这种权力。
虽然迪斯尼风景区也是一个公共场所,需要对景区的安全负责,但它不像机场或车站这样的地方。有必要对乘客包裹进行全面检查。事实上,即使在一些公共场所,也不禁止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我们需要保持警惕。一些公园以公共安全的名义,他们正在为游客“翻转包裹”,但背后是个人利益。
然而,迪士尼的回应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而是强调禁止食品的规定与亚洲其他迪士尼公园的规则相同。这不仅是完全不合理的,而且还触及敏感的种族神经。如果在其他地方使用相同的不合理规则,在这里使用不合理的规则是不合理的吗? “亚洲共识”不仅没有合理的借口,而且指出了亚欧之间的差异:欧洲人为什么要把它带给欧洲人?
要说出食物的味道和公共健康,中国和日本游客可能与欧洲和美国没有多大差别。入学规则因地而异。如果不是因为法律制度的差异,而只是“相机决定”,即花园最大化其利益,就很难摆脱歧视。
迪士尼对外国食品事件的禁令更值得讨论法律与商业之间的关系。就法律层面而言,中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规定,格式条款的规定免除其责任,加重了另一方(消费者)的责任,并排除了另一方的主要权利,该条款是无效,《合同法》还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也是迪士尼禁止外国食品的强制性要求,引起了有争议的法律根源。
然而,迪士尼是一个自建公园,投资巨大,操作难度大。如果您认为它是一家大型娱乐和餐饮服务酒店,它与外卖食品和一些小型食品和饮料商店的禁令在逻辑上是不同的。但为什么这些东西在普通食品和饮料店不成问题?这是一个非理性的问题,或商店里一个大欺负的问题。这真的值得深思。
因此,迪士尼应该正视社会的真正焦虑和痛点。迪士尼的利益和游客的权利很重要,但问题的解决方法是澄清是非,而不是证明“亚洲一致”的原因。无论行为是否合法合法,都有必要在法律显微镜下进行审查,并在舆论界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