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经营25年的厂房,拆迁时被当作违建强拆?违法
来源:网易2022-11-07 11:53:34

  河北保定:因未签协议,占地1.5亩的厂房被当违建强拆?违法!

  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和拆迁部门之间经常会因拆迁补偿问题,而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如果拆迁户在拆迁部门指定的期限内未进行搬迁、签协议,那么拆迁部门为了早日完成拆迁工作,常常会采取强拆的手段,而“拆违建”可以说是强拆中最为“经典”的一个理由。

  拆迁户遇到“拆违代拆迁”该如何维权呢?今天笔者就以河北省保定市的一则强拆案件为例,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案情简介

  1995年3月,李某与河北保定安国市xx村委会签订了《租地协议》,依法承租了一处面积约为1.5亩的土地用来建设厂房,多年来李某一直依法进行经营。2019年9月,因相关高速路拆迁项目需要,李某厂房所在地被纳入到拆迁范围,但因对补偿标准不满意,李某遂未同意自行搬迁。

  2019年11月,乡政府向李某作出了《限期搬离通知书》,李某未予理会,2020年3月,拆迁部门(安国市人民政府)组织了乡政府、公安局、交通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并强制拆除了李某的厂房。

  二、被告答辩

  庭审中,拆迁部门辩称:“2019年期间,经过有关部门调查,确认了李某的厂房建筑是非法占地,属于违法建筑,李某对违建不享有合法利益,强拆违建行为并不违法,请求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三、案件分析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凡是涉及到拆迁事宜,对于房屋合法与否的认定都是很重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拆迁部门须在征收公告前,对待拆迁区域内房屋的性质进行调查、认定。本案中,拆迁部门在拆迁程序启动后才进行所谓的违建认定,程序上并不合法。

  另一方面,李某的厂房早在1995年就已建设完成,并持续经营了20余年,这么多年都没有被当违建强拆,为何如今拆迁时就被当成违建了呢?拆迁部门显然具有“拆违代拆迁”的嫌疑。

  更何况,强拆违建必须经过审慎调查、严格步骤,本案中拆迁部门在实施强拆行为前,未严格调查、未依法制作限拆决定,也没有进行催告、公告及听取陈述申辩。因此,拆迁部门强拆李某房屋的行为不具有法律依据,应当判决确认强拆违法。

  

 

  四、法院判决

  1.确认拆迁部门强制拆除李某厂房的行政行为违法;

  2.本案诉讼费,由拆迁部门负担。

  

 

  五、律师建议

  征地拆迁期间,如果您的住宅、商铺、厂房建筑缺少了土地、施工、规划等许可手续,那么拆迁部门就有可能以“拆违建”的名义向您作出各类文件,进而达到其少给、乃至不给补偿的目的,如果大家遇到此类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对相关文件提起诉讼。

  在这里,蓝秦律师也要提醒大家,如果您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更加专业详细的解答,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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