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1月1日起,县域内外全面取消
来源:网易2020-12-28 10:02:05

取消县域内外住院差别化待遇政策

1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工作有关情况。

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取消县域内外住院差别化待遇政策,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实现全市市域内的待遇政策统一。

一是取消县域内外住院差别化待遇政策,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设置统一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不再区分县域内和县域外。

二是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

现行普通门诊待遇是实行家庭(个人)账户,每人每年40元,由参保家庭户共同使用。为增强门诊共济保障,更好地发挥医保基金统筹使用、互助共济的功能,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学校卫生室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门诊待遇水平将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逐步提高。

同时,参保居民原来积累的个人(家庭)账户结余资金不清零,仍可用于支付起付标准及个人自付部分。这一政策主要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增强了门诊保障能力,减轻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就医负担。

门诊特殊疾病实行按月申请,按月鉴定,鉴定通过的参保人自下月起可享受相关待遇。

此外,为缓解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就医的费用负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建立了门诊特殊疾病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包括39种门诊慢性病和4种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实行限额管理,每人每年单病种1500元,最高支付3000元。门诊大病按住院待遇执行。

为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我市还建立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两病”门诊专项用药共16种,其中高血压11个品种,糖尿病5个品种。 “两病”门诊专项用药执行省级统一集采制度,通过省级带量采购,中标的13个品种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9.39%。发生的合规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每人225元,糖尿病为每人375元。

[ 保府都市网编辑:郑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