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无偿献血“三免”待遇12月1日正式实施
来源:保定市政府2019-12-03 08:19:40

11月29日上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市无偿献血“三免”待遇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2018年新修订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21条规定:“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银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自费部分,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简称“三免”待遇。为落实好这一规定,10月25日,市卫健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三免”待遇相关条款的通知,经过前期大量沟通协调和准备,我市无偿献血“三免”待遇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为保障符合条件人员合法权益,日前,省卫健委、省红十字会下发了《关于开展“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办理工作的通知》,获奖人员可凭“荣誉卡”和本人有效证件享受“三免”待遇。市中心血站在《保定日报》《保定晚报》等新闻媒体及微信平台就办卡对象、申报材料、申办时间及地点、申办流程进行了公告(详见11月22日《保定日报》A3版、《保定晚报》A15版)。我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银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随时向市中心血站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每季度经汇总后上报省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办理。集中申办时间为每季度末25日之前。目前,我市可以申办“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的人数是897人,已经申报191人。

据介绍,12月1日起,享受“三免”待遇人员凭荣誉卡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自费部分,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免费游览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等场所,第一批现已落实免费游览直隶总督署、古莲花池、动物园,其他景点正在协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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