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人社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与组织、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全面做好调待资金测算工作,及时安排调待所需资金,积极推进调待工作。
本次待遇调整涉及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流动、聘用退休(职)人员共36.48 万人(不含雄安新区),月人均增资额为148.44元。其中全市企业退休(职)26.42 万人,月人均增资额为145.29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10.06万人,月人均增资额为156.72元,截至8月底已全部发放到位,发放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