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以提升乡镇服务能力为抓手,着力破解乡镇权责不对等问题,推进县直单位简政放权,构建科学合理、简约高效的基层服务管理体制,确保乡镇发展有招数、维稳有资源、执法有力度。
该县制定出台县直部门下放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涉及893项权力清单、932项责任清单;明确优先下放服务权,将服务端口延伸至乡镇、行政村,大力推进村级政务服务“互联网+”建设,实现网上办理事项84项;同时,涉及安全、环保、土地的执法权率先下放到乡镇,对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审批权,稳妥有序下放到乡镇。截至目前,全县23个部门共计下放权力清单325项、责任清单292项。
该县20个乡镇全部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在乡镇设置派驻机构的县直部门,将本单位执法权、审批权等全部直接下放至派驻机构。对派驻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由所在乡镇党委行使初始提名权,会商县直部门提出任免及奖惩意见。截至目前,各乡镇在查处违法占地、非法盗采、“散乱污”企业整治等方面共下达整改处罚通知书70余份,拆除取缔非法采砂采矿点、石子加工场、小加油站、违法占地等38处,立案调查4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