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日前就做好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发出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出一批作出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
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1、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2、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3、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4、全国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5、全国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推荐方式可社会推荐、组织推荐。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全国重大典型(包括“时代楷模”“大国工匠”“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国践行强军目标标兵”“全国文明家庭”“感动中国人物”“最美人物”“中国好人”等),以及往届省级道德模范可优先推荐。不推荐往届全国道德模范。不得推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
通知要求,各地各系统及时宣传评选活动和推荐办法,对社会各界推荐的及组织体系内推荐的人选要层层对照要求,做好审核把关工作。要征求其所在的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的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拟推荐人选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所有拟推荐人选均要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