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定市主城区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等高排车辆的使用将从明年起受限。
记者从市政府官方网站上看到,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加快改善本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市主城区内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禁止使用的区域为:保定市主城区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以内区域(含以上道路)。通告上还指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使用柴油作为动力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即用于非道路上的,自驱动或者具有双重功能,或者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者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主要包括以下机械类型: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铲车、开槽机、打桩机、混凝土输送泵、植保机械、叉车、装卸搬运机械等。应急抢险工程不受划定范围限制。
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上述区域使用前,应当到相应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符合使用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方可在禁止使用的区域内使用。对违反规定的,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市环保局等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4条依法予以处罚。
据悉,该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