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大力提高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我市日前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空心村”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推进农村闲置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贫困地区稳定脱贫。
《方案》要求,根据我市“空心村”现状,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确定目标任务:2018年,列入“空心村”治理任务的村庄全部启动;2019年,列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村庄完成搬迁任务;2020年,“空心村”治理任务基本完成。通过开展“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点普遍达到“四新”标准——新社区。社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建设规范、管理有序,建筑风貌协调、特色明显,水路电气讯暖等基础设施完善,文教医保服等公共服务配套,社区环境整洁优美。新产业。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功能区同步建设,搬迁农民就近就地就业,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闲置资源有效盘活。新生活。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生活品质较大提高。新机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社区管理、设施管护等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层治理有效,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方案》要求,按照县域乡村建设规划要求和城镇化发展规律,根据空置程度、村庄特点和区位条件,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分类确定治理模式、人口安置方式和推进时序。
易地新建。空置率在50%以上以及山区生存条件较差的村庄,原则上实施易地新建,原村址拆除复垦。新建安置点重点向县城搬迁,统筹考虑当地城镇化进程以及服务设施配套,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于县城或县城周边集中建设安置点;向中心镇搬迁,在有产业基础,水路电气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的中心镇,建设新型社区,实施易地搬迁;向新建镇搬迁,在产业配套、设施完善的产业聚集区、环境适宜地区规划新建小镇,实施易地新建,集聚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新建小镇要与园区、景区规划相一致,与总体风貌相协调,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相配套。
联村并建。对于雄安周边和有条件的平原地区村庄,可以优先选择“三边一地”,即县城周边、园区周边、景区周边和乡镇所在地,就近依托产业基础好、人口吸纳能力强的中心村,开展联村并建。按照新型农村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功能区“三区”同建的路径,通过企业投资、村企共建模式或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现资金平衡,对原村和参与并建村庄实施整体拆迁, (下转A2版)
按照服务人口规模,合理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腾出土地进行复垦,有条件的地方鼓励支持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乡村振兴综合体。
整治提升。对于空置率较低、不实施易地新建、联村并建的“空心村”,根据群众意愿,结合村庄特色,因地制宜采取部分新建、“插花”整治、市场介入等方式,就地开展“空心户”治理。部分新建——在满足群众新建房屋需求的前提下,通过村内宅基地置换,开展小范围的连片拆旧、建新、复垦、置换,使村民住宅更加集中。“插花”整治——对村庄内的残垣断壁、废弃宅基地、“空心户”等进行清拆。对清拆出的空地可按权属不变、整治美化、用时归还的原则进行插花式整治,通过种树、种菜、种花、种草,建设小广场、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等微田园和休闲地,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水平。市场介入——对具有旅游资源的村庄,引入市场主体、工商资本等方式,对闲置农宅进行整体开发,大力发展服务业,打造庭院经济综合体。
同时《方案》要求,在治理过程中要创新思维,统筹推进服务配套、养老服务、农村改革、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养的新型社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