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博野县“三色督办卡”推动督查工作有效落实
来源:保定市政府2018-09-07 10:50:12

为解决督查工作中重过程、轻结果的问题,强化督查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连日来,博野县对重要督查事项无进展或进展缓慢的,采取“三色督办卡”的方式进行督办,并将督查工作与年度考核、干部考评、追责问责等有机结合,有效促进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针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事项,该县根据工作需要和督办时序,制发“三色督办卡”,即白色督办卡、黄色督办卡、红色督办卡。具体做法如下:领导交办事项后,县大督办、“两办”督查室迅速分析研判,立即与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合理确定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要求、工作成效等,明责认账,当面交办“白色督办卡”。“白色督办卡”发出后,针对认识不到位、行动不积极、措施不得力,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完成督办任务的,发出“黄色督办卡”进行提醒,再次明确工作标准及延长期限。“黄色督办卡”发出以后,被督办单位主观上不努力,屡督不动,在规定的时限内工作仍无实质性改进、敷衍了事、质量较差的,发出“红色督办卡”,对原具体责任人和承办单位追责问责,明确新的具体责任人,限期完成。对已经交办的事项跟踪问效,确保交办事项落实到位。一方面根据交办事项任务量大小或期限长短,实行分类督办催办。另一方面根据交办事项工作性质、重要程度及紧急程度,实行分级督办催办。

据了解,“白色督办卡”发出后,该县对完成效果好的,全县通报表扬,作为正面典型上报;“黄色督办卡”发出后,启动问责程序,对承办单位及责任人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同时,将督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减分项目,每受到一次黄色督办,扣减3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红色督办卡”发出后,对责任人进行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移交县纪委调查处理,并作为反面典型上报。受到问责的干部年度考核时直接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受到问责处理的单位年度考核时直接评定为一般或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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