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有关人员任免名单。
任命孔令国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洪海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国田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苑广睿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克敏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张世杰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玉星、康燕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刘凯华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陈灿平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于鹏洲为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任命孙占军为天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王东、孙长华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李颖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陈灿平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孙长华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